國際對待讀寫困難兒童的政策
在中國讀寫困難的兒童很少被人了解,甚至很多的家長都誤解孩子笨,馬虎等等。讀寫困難在國際上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政策幫助讀寫困難的孩子。
國際對待讀寫困難兒童的政策
美國:1949年,國際讀寫障礙協會成立。1963年美國成立了"學習障礙兒童學會"(ACLD),不久,政府開始介入學習障礙領域。聯邦政府資助五所大學成立學習障礙研究中心。根據NHK(日本唯一的公共廣播電視臺)2008年的報道,全美已有近200所專門為讀寫困難孩子設立的基礎教育學校。
英國: 1981年,英國政府頒布《The Education Act》教育法令。每個學校的工作人員一定要能夠識別,評估和幫助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其中包括讀寫困難的孩子。1988年,英國教育法改革,要求所有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要參加正常的教育系統。
香港:"2010年6月,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發布了一份《為學障學生提供服務》的文件,明確表示 ,"經評估確定有讀寫障礙的考生……可提供適當的特別考試安排".這些安排可能包括:筆試時間延長四分之一;考生可以隔行或者隔頁書寫;90分鐘或以上的考試,考生可申請每45分鐘休息5分鐘。另外,考評局還可以為學生印制單面試卷,甚至提供象牙色的卷子。香港教育統籌局對每年入學4個月以上的小學生進行特殊學習困難量表篩查,被判定為讀寫困難的學生有香港教育統籌局發放2萬港元矯治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