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學習障礙的定義和發生率
一、定義
20世紀60年代早期,塞繆爾·柯克在一個家長會上提出學習障礙這個術語。當時有許多令人困惑的標簽用于描述那些智力相對正常或超常但有學習問題的兒童,可能會將他們稱為輕微腦損傷、學習遲緩、誦讀障礙,或知覺障礙,因此學習障礙這一術語是個折中的名稱。
許多父母和教師認為“輕微腦損傷”這一標簽有問題。輕微腦損傷個體表現出腦損傷的行為跡象但沒有神經損傷的跡象。他們的行為表現(如易分心、多動及知覺閑擾)與真正腦損傷患者的行為表現相似,但神經檢查結果與非殘疾者并無二致。歷史上,輕微腦損傷的診斷時有含糊,因為它是以頗有爭議的行為表現為診斷基礎,而非依賴更可靠的神經學數據。而且,輕微腦損傷這一術語不具有教育意義,做出這樣的診斷幾乎無助于計劃與實施干預。學習遲緩描述了兒童在一些領域的表現,但沒有描述出他們在其他領域的表現一 此外,智力測驗表明他們仍然有學習能力。誦讀障礙作為定義性術語也不恰當,因為它只描述了閱讀障礙,而許多這樣的兒童還有數學等其他學業領域的問題。將兒童描述為知覺障礙只會讓問題變得更為混亂,因為知覺障礙可能只是令人困惑的學習無能的一部分。所以,家長團體最終達成一致看法,采用學習障礙這一具有教育導向的術語。相應地,他們成立了學習障礙兒童協會,現稱作美國學習障礙協會。幾年后,在家長們的引領下,專業人員和聯邦政府正式認可了該術語。
隨著人們愈發意識到許多兒童未接受到所需要的教育服務,大家對學習障礙的興趣也在不斷增長。因為這些兒童智力測驗的分數處于正常范圍內,所以他們沒有資格被安置于針對智力障礙兒童的班級中。雖然他們中很多人有不恰當的行為表現,但有些人卻沒有。兇此,人們認為,將這些學生安置于針對情緒困擾學生的班級中也并不合適??傊?,未實現預期潛能的兒童——學習障礙兒童——的父母希望他們孩子的學業成就問題能得到改善。
自20世紀60年代早期出現該領域起,已有11個不同的學習障礙定義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認可。這些定義是專業人員個體、專業人員委員會和立法委員會創設的,每個定義都有略微不同的傾向。
二、出現率
美國政府的統計數字表明,公立學校中有5%~6%的6~7歲學生被鑒定為有學習障礙。學習障礙成為迄今特殊教育中人數最多的一類障礙。被公立學校鑒定為需要特殊教育的所有學生中約有一半是學習障礙患者。
1、出現率增加
1976~1977年,聯邦政府首次開始記錄出現率。自那以來,學習障礙的人數已經增加了一倍多。許多專家認為,學習障礙人數的快速膨脹反映出診斷實踐較差。他們認為,有過多的兒童被鑒定為學習障礙;并且教師過于倉促地將有極輕微學習問題的學生貼上“學習障礙”的標簽,而沒有考慮有可能是他們自己的教學出了問題。如上所述,這是該領域逐漸不采用智商一成就差異而采用RTI來鑒定學習障礙學生的原因之一。但也有人指出,出現率增加的一部分原因可能在于那些使兒童學習障礙缺陷更明顯的社會與文化變遷。例如,1975~1993年,貧困兒童的數量翻了一番。盡管這一數量在20世紀90年代有所下降,但現在又開始回升了。近1300萬的兒童生活在低于聯邦貧困水平的家庭中,而貧困與較高比例的社會及學業問題有關。而且,甚至非貧困家庭也比以往承受更多壓力,這會減少兒童專注于完成作業的時間并降低他們父母提供社會支持的能力。
還有人認為,被鑒定為智力障礙(或智力落后)的學生數量的減少與被鑒定為學習障礙的學生數量的增加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有證據表明,當學校人員面對一名可以被鑒定為智力障礙的學生時,通常會屈從這樣一種規則,即賦予該學生“學習障礙”而非更具烙印性的“智力落后”的標簽。
2、性別差異
在學習障礙這種類別上,男孩數量多于女孩,比例約為3:10一些研究者指出,男性學習障礙出現率高是因為他們具有更大的生理弱點。男嬰死亡率高于女嬰,而且男性比女性更可能有多種生物學上的異常。但其他研究者也指出,男性學習障礙出現率較高可能是因為存在轉介上的偏見。他們認為男孩和女孩的學業困難出現率并無二致,但男孩有學業問題時更可能被轉介至特殊教育,兇為他們會表現出多動等干擾教師的行為。總之,該問題的研究結果并不一致。鑒于此,可能最妥善的結論是這樣的:
的確存在一些偏見,但男性的生理弱點也有影響。例如,聯邦政府的數據表明,男性在所有障礙上的出現率都更高,其中包括那些不可能由轉介或評估偏見造成的疾病,如聽覺障礙(53%是男性)、肢體殘疾(54%是男性),以及視覺障礙(56%是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