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政府購公益

購買社會服務解決兒童讀寫困難“關愛讀寫困難兒童”計劃對很多人來說都很陌生,而我所在的樂朗樂讀就是這樣一家致力于改善讀寫困難兒童能力和環境的教育機構。2011年,面對北京近萬名讀寫困難兒童的現狀,朝陽區政府在全國率先通過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方式介入讀寫困難兒童

 

  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兩會期間表示,要加大政府對慈善組織發揮作用的支持力度,要通過發展政府購買服務,制定、完善和落實優惠政策,來促進公益慈善組織發展。

 

購買公共服務的背后

  由鄧飛等500多名記者和國內數十家媒體聯合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發起的“免費午餐”公益項目,致力于幫助因家庭貧困而沒有錢享受營養午餐的學生,社會反響熱烈,并直接促成了國務院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這被普遍認為是民間公益和政府良性互動,政府購買公益慈善的成功范例。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令人揪心的事情:如學生在食用營養餐后出現腹瀉、腹痛、發高燒等癥狀;學生食用了營養餐后集體中毒;供應方提供給學生的面包是“三無”產品;供貨商可從3元補助中賺取1元;學校將補助款拿來采購零食……

 

  一個政府購買公益慈善的成功范例遭遇的種種亂象,暴露出政府在購買公益慈善中存在諸多值得探討的問題。首先一個問題是,政府在尋找委托人、公益組織,挑選供應商,購買公益服務時,有沒有進行競爭性購買,有沒有通過招投標的形式來挑選可靠的供應方,有沒有對公益慈善組織的能力服務、公信力等進行認真評估,有沒有擬定包含具體的購買內容和量化的考核指標的合同,還是隨便找了一個“關系戶”,簡單地將政府職能外包出去,將購買公益服務當成一項“政策任務”安排下去,持一種“交差心理”,并不真正關心項目的實際經濟社會效益,因而也疏于管理和評估?如果政府是非競爭性購買,買而不管,公益組織缺乏競爭壓力和監督壓力,在具體的運作中又摻雜了牟利的想法,則要么精心運作的動力不足,要么將公益項目運作得走樣變形,必然導致亂象叢生,將公益項目當成了唐僧肉。

 

  我們固然要譴責不負責任的公益組織和供應商,但我們也要看到,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起步較晚,操作還相當不規范的現實。據了解,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最早于1994年在深圳羅湖區的環境衛生領域中被引入,近些年得到了較快發展。但跟國外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英格蘭在18世紀就已經開始購買路燈保潔服務,到上世紀70年代末,西方各國政府普遍與私人部門尤其是非營利組織建立了公私合作關系。為了防止政府在購買公共服務中出現腐敗等風險,各國政府都非常注重政府合同的規范程序,以及合同管理,已經探索出了較為成熟的機制。而從總體來講,我國對民間服務性社會組織的管制相當嚴格,民間專業化的服務性組織注冊非常不易,需要掛靠業務主管單位, 掣肘因素很多,其活動也難以行業化、規范化,社會公益組織發育明顯落后于社會需求,公益組織數量少,服務能力差,管理不規范,從理論到實踐都還相當滯后于社會的發展,很難說已經形成了成熟的公共服務市場。退一步講,就是政府進行了競爭性購買,也因公益組織規范化程度不夠,服務水平大打折扣,這實際上對社會,對政府,對服務對象,都是不利的。

 

  政府購買公益慈善,符合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建設小政府、大社會,減行政費用和腐敗現象,需要減少人們對政府的依賴,提升社會人自我服務能力。同時,公益慈善要本著微利或無利的原則,市場缺乏興趣,這就需要建立公共服務市場,將市場難以承擔、政府不該統管著的慈善事業都交由公益組織去做。因此,政府購買公益慈善的方向并沒有錯,不能因噎廢食,而是進一步推進。一方面,加強社會建設,逐步降低社會組織注冊登記門檻,放開社會組織成長的手腳,天塌不下來,要相信人們有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能力,不會因一放就亂。不但如此,還要大力扶持,比如像有些地方那樣,推出了政府購買服務新模式——公益創投,借鑒引入企業“孵化”和風險投資的方式,由政府出資,對社會組織的公益項目、公益活動給予專項扶持,有效地滿足社會需求。另一方面,加大制度建設,完善政府購買公益慈善的配套措施,其中最根本的是,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必須加強對購買公共服務的風險認識和管理,最好是進行專業化管理,從項目評估、預測,合同規劃,到資金需求,到激勵和懲罰,一直到實際的運行過程,進行從頭到尾的專業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促使服務商提供優質服務,“營養午餐”這樣關系國家未來的公益才真正是辦好事、得民心,一舉多贏。

文/廖保平

 

購買社會服務解決兒童讀寫困難

  “關愛讀寫困難兒童”計劃對很多人來說都很陌生,而我所在的樂朗樂讀就是這樣一家致力于改善讀寫困難兒童能力和環境的教育機構。2011年,面對北京近萬名讀寫困難兒童的現狀,朝陽區政府在全國率先通過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方式介入讀寫困難兒童狀況的改善。樂朗樂讀作為該項目的執行者,通過培養志愿者講師深入學校、社區,進行公益宣講,讓孩子家長、同學及老師消除之前的認識誤區。2012年政府購買在服務模式上有了進一步深入,項目除了大型公益宣講外,還增加了對12位讀寫困難兒童的矯治費用補貼:74%的矯治費由朝陽社會建設辦公室支付,家長只需承擔15%矯治費和550元的測評費。
 

   在這次兩會上,我看到民政部部長表示要加大政府對慈善組織的支持力度,那么,從政府如何購買慈善公益服務的角度來看,樂朗樂讀作為兩次執行項目的一家機構,對此頗有感受。如果政府能拓展對接領域,加大聯動支持工作,對項目的有效執行就會更為必要。比如說,“關愛讀寫困難兒童”項目,幫扶的對象主要是在校就讀的小學生,如何讓與孩子接觸最親密的老師和家長,盡快了解一個全新的概念,通過學校組織開展講座,無疑是最有效的渠道之一。但洽談入校宣講的環節上,很多學校對政府購買的概念認知不多、重視不夠,不少以工作太忙及沒有接到教委等主管部門的通知為由,婉拒項目執行。如果教委也能對接政府購買政策,向系統內出文通報,將會大大幫助項目的高效貫徹執行。

  另外,公眾對政府購買的意義及實施流程,其實還是缺乏基本了解的,所以在項目的執行過程中,我們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向家長、學校解釋何謂政府購買,為何政府要購買社會組織的服務等等。如果可能的話,希望加大對政府購買這種惠民新政策的宣傳推廣工作,以便促進各方的配合。

文/王玲玲(樂朗樂讀公共關系總監)

來源:北青網《政府購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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